樓價下跌,您可以斷供的嗎?
最近,某些傳媒不斷叫囂樓宇斷供問題,好象樓價貴了不合理、遲早人們會斷供導致更多的下跌。
任何事物都要從根源上分析。
買賣樓宇是屬於居住和投資的2個範疇。中間使用的合約是商業買賣合同及按揭合同。
既然有買賣,就要按合同法等商法的規範辦事;既然有按揭,同樣要按財產抵押法律辦事。
不管在什麼國家或地區,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不還行嗎?不行。
一套房子值300萬元,按給銀行250萬元,現值180萬元。銀行虧了嗎?沒有!因為您一定要還錢,按月準時還錢。
若有人傻乎乎地說我不還了。銀行很開心,銀行的職員更開心。
原來銀行就等著那些傻B幹傻事。
斷供了,銀行收了您的樓,賣了,當然是賤賣了,說不定賣給了自己員工的親朋好友了。然後,再計算差價,若收回的錢不足以抵押貸款,那很簡單,把您其他的物業收回再賣,或者查封您的銀行存款,直到把欠他的全還清了。那就兩清了。
否則,他就告您破產,查封您的全球資產,然後一個個地賣,而且是很便宜地賣,賣得您心痛、痛死人。
既然有錢買國際豪宅,那麼,經濟實力一定不凡。沒有數仟萬的身價,豈會隨便買個玩玩。難道想玩完?既然身家不凡,虧那麼數佰萬還不會有啥問題,最多止蝕;怎麼也沒到要銀行來收樓的程度。那誰需要銀行收樓呢?以合資公司的名義購買的財產。既然是有限公司,就會有限地破產。當然銀行才不會跟它玩真的。
所以,當深圳的炒樓團威脅斷供時,銀行笑了。當國內的傳媒叫囂買樓者斷供時,銀行笑了。
當澳門的媒體評論員叫囂著斷供時,銀行笑了。
因為,只有窮人才不知道什麼叫作破產。只有無產者才無法破產。
所有有能力破產的人一定是有產者。有產,銀行就能掠夺到他們應得的產,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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