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為主的澳門房屋政策?

崔世安特首於2012年11月13日提出了以經屋覆蓋80%居民的遠大理想,那麼,一年要蓋多少個單位才能滿足特首的理想呢?

根據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的人口統計資料,2011年底居住在澳門的15-24歲青年人為9.2萬人,其中未包括在外求學的學子。
權當這個年齡組的青少年數為9.2萬人,假若本地居民於25歲結婚,那麼,至少會有4.6萬家庭,不包括不結婚或與外地人結婚,需要4.6萬個兩房或三房單位,即平均每年需要4600個單位;按崔特首所說的覆蓋率達80%計,即需要3680個政府房屋單位,按5-10%社屋算,即需要3300個雙房或三房經屋(居屋)和360個社屋(公租屋)。同時私樓需求為720個。
綜上所述,未來特區每年至少建3700個政府房屋和批建720個私樓。
房子需要折舊,一般30-40年以上的舊樓需要換樓,按澳門樓房存量230000個單位的3-2.5%計,即每年需更換6000-5000個單位。這些住戶若向私樓發展,需求為6000-5000個單位。那麼每年私樓需求為6000-7000個單位。若學新加坡政府收樓納入經屋體系,需要額外的6000個經屋單位。那麼每年政府建房量為3700+6000=9700個單位。
無論如何,澳門每年的樓房需求總量為4600+6000=10600個單位。
崔特首,麻煩您嚴令您的得意幹將劉仕堯先生快點批則,增加市場供應量;不要用一個夢想來糊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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