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程改革分析7 - 同工不同酬,人間不平事

根據68/92/M法令,澳門衛生局的醫生的工作制度分為以下幾種:

1、 專科醫生 2

1) 一般工作制度,每周36小時。 待遇:底薪

2) 隨傳隨到工作制度,每周45小時。 待遇:底薪+65%補貼

2、專科實習醫生 2

1) 一般工作制度,每周45小時。 待遇:底薪+35%補貼

2) 隨傳隨到工作制度,每周45小時。 待遇:底薪+50%補貼

3、非分科醫生

a) 舊制度 1
一般工作制度,每周45小時。 待遇:底薪+35%補貼

b) 新制度(職程改革草案) 2

1) 一般工作制度,每周36小時。 待遇:底薪

2) 隨傳隨到工作制度,每周45小時。 待遇:底薪+35%補貼

根據澳門行政公職法律,超時工資的計算分為2種時段計算:8時至20時為日間時間,加班費為底薪的1.5倍;20時至次日8時的夜間時段及節假日時間,加班費為底薪的2倍。

工作制度的時段

加班費計算倍數

8時~20/9時~21

1.5

20時~次日8/21時~次日9

2

公眾假期或周末(周六及周日)全日

2

那麼,每周45小時工作制的加班費(補貼)應為底薪的37.5%=9/36*1.5。無奈,衛生局一直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克扣了員工(專科實習醫生和非分科醫生)的加班費(底薪的2.5%)。

根據醫生職程改革的新草案,選擇每周45小時工作制的非分科醫生必須接受隨傳隨到制度,但衛生局不但沒有補回醫生應有的加班費,還克扣了醫生的隨傳隨到津貼。從而令衛生局的醫生薪酬制度出現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分析如下:

醫生職稱

隨傳隨到制度45H/w

45H/w事實加班費

隨傳隨到制度補貼

專科醫生

65%

37.5%

65%37.5%

27.5%

專科實習醫生

50%

37.5%

50%37.5%

12.5%

非分科醫生

35%

37.5%

35%37.5%

2.5%

同一工種“隨傳隨到制度”,在3種不同等級的員工的待遇方面出現3種截然不同的結果,實在令人目瞪口呆,令人不禁思考到底是不是同人不同命?

衛生局現在實施以下2種輪班制度:1)排班後需在辦公地點上班的輪班制、2)排班後值班人員無需到上班地點工作,只有衛生局需要時才到辦公地點上班並收取當時具體的加班費的on call(傳召)制。

一直以來,在所有的醫生的心目中,第2種值班制度,即on call制是隨傳隨到工作制度。

但令人拍案驚奇的是,日前,公立普通科醫生協會的新一屆領導層拜會衛生局領導時得知,on call制度只是一般工作制度中的一種輪班制度,並非隨傳隨到工作制度。正確來說,隨傳隨到制度是指沒有排班(非當班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必須在休息時間到達辦公地點上班的制度。無奈,翻遍整份68/92/M法令,人們始終找不到對各種工作制度的詳細定義,才明白原來法令可以根據時代的不同有不同的解讀方式。

根據相關領導的解釋,我們發現除了外科系統的專科實習醫生之外,目前衛生局符合隨傳隨到工作制度的專科醫生只有極少數人,基本上該科室只有1個醫生(外聘),如心胸外科、血管外科等。而其他的科室如有2名以上的工作人員,就會執行第2種制度(on call制度)。可是,不論選擇哪種輪班制度的專科醫生都享受隨傳隨到制度的津貼。那麼,回歸近10年了,這些選擇隨傳隨到制度的輪班員工到底有多少次接到隨傳隨到的命令?其主管以及衛生局領導是以什麼理由批核的呢?這些理據充分嗎?

然而,在急診科上班的非專科醫生卻經常在休息時間內被傳喚回辦公室加班,原因是員工不足。不過,這些員工不享受隨傳隨到津貼。

相當一部分專科醫生因為健康理由無法參與第2種值班制度(on call),結果被衛生局領導要求取消其原有的第2種工作制度(隨傳隨到制度),只能選擇第1種工作制度(一般工作制度)。

然而,因工作需要,大多數醫生都必須每周工作45小時,不論其是否參與隨傳隨到之工作制度,結果,沒有參與隨傳隨到工作制度的醫生必須長年以369小時加班費的形式工作,這不符合勞動關係法令,衛生局應考慮增加一種工作制度為每周45小時,無需隨傳隨到。

較為理想的工作制度分為3種:

1) 一般工作制度,每周36小時。 待遇:底薪

2) 增強型工作制度,每周45小時。 待遇:底薪+37.5%補貼

3 隨傳隨到工作制度,每周45小時。 待遇:底薪+65%補貼

有人以專科醫生有責任和義務培訓全科和專科實習醫生為由,想當然認為那65%的補貼含有培訓費,但遺憾的是,68/92/M法令沒有如此的解釋。相反,不論以哪一種工作制度的專科醫生都有責任和義務參與培訓實習醫生,假如那65%的補貼真的包含有培訓費,那持第1種工作制度的專科醫生根本沒有享受到應有的待遇,而相當一部分持第2種工作制度的專科醫生沒有參與培訓實習醫生,畢竟平均每年每個科室培訓名額少到只有12名。不公平的培訓帶教工作根本無法令專科醫生認真教導實習醫生。因此,我們強烈要求衛生局另設專科醫生的培訓帶教津貼,帶教實習醫生期間應當享受培訓帶教津貼!如培訓全科實習醫生期間加10%津貼、培訓專科實習醫生期間加20%津貼以體現多勞多得、鼓勵和帶動專科醫生無私培養實習醫生的積極性,從而鼓勵專科醫生努力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術能力。考慮到專科醫生有義務教導非分科醫生,因此,建議設立專科醫生津貼10%,以鼓勵其教導非分科醫生的積極性。

行政公職局於年初發出的公職人員福利制度改革諮詢文本中曾經提到統一制定隨傳隨到工作制度下的津貼幅度和加班費計算倍數。未來,衛生局的醫生職程中的醫生是否需要遵守該福利制度的約束?若需要,為何衛生局會提出如此不公平的職程草案?若不需要,那麼,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如何解決?

現在大多數專科醫生採用隨傳隨到制度,但鑑於制度的改變,未來,衛生局遲早有機會以不需要太多醫生參與隨傳隨到制度而拒絕醫生的申請。到時,大多數醫生都有可能採用一般工作制度的369小時制。若真有那一天,今天對非分科醫生爭取福利袖手旁觀的專科醫生將會笑得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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