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政府的房屋政策1
政府終於推出經濟房屋的認購資格判訂方法,根據7成按揭,5厘息,20年期算,每100萬借貸每月約還6600元。當然,經濟房屋的價格比私家樓低很多,尺寸小得多,3房單位實用面積為660呎,即建築面積約為850~950呎,約1000元/呎算,約85~95萬元。那麼,只能借60~70萬元,每月供3600~4700元,佔家庭收入的30%,即家庭收入為12000~16000元。2房單位實用面積為450~500呎,同理可算出家庭數入約為10000元。
現在私家樓宇2房單位的實用面積為550~600呎的黑沙環區,裕華為135~150萬元,金海山為110~130萬元,保利達為150~180萬元。2房單位的實用面積約為650~800呎的有廣福安、廣福祥為150~180萬元,氹仔濠景花園170~210萬元。
社會福利是給予有需要的人仕,而不是派糖給亂花費的年輕人。昨天,我聽到很多人對我說,現在的年輕人高收入高消費,根本買不起樓,應該享受社會福利。這算哪門子的道理?14000元的收入,買LV、名牌車,每月開支14000~18000元,向父母借錢花,我們的社會難道要縱容這些人。若是,美國的次按遲早會降臨到澳門人的頭上的。
有人說,政府應該讓年輕人買了便宜的樓後,再讓樓價升,讓外地人來投資。這是謬論!澳門每年有3000~5000人滿18歲,也就是說每年有3000以上的人工作賺錢。不管這些人現在怎麼想,遲早都要成家立業,那麼,平均每年有1500個單位的成交是應該的,其中舊樓佔成交的30%,那麼,新樓的需求為1000個單位左右。既然每年都有年輕人成年、成家立業,您說,今年保證了去年的那些成年人的需要,卻不保證今年以後成年的年輕人的需要是多少地不公平啊!或者說,以後澳門的小朋友永遠不准成年!您說可不可笑呢?
但如果政府推出一系列政策鼓勵和保證年輕人置業,那就不同了。極低收入的人租住社屋;低下收入的人可以購買經濟房屋;一般收入的人可以買私樓、享受200萬元以下的樓宇4厘補貼、首次置業優惠(免印花稅);高收入的買貴樓,享受首次置業優惠(免300萬元以下的印花稅)。至於少部份有錢的人置業出租給外勞或想獨立生活又不想置業的人是合理的。
一個人沒有自己的物業,不等於沒有錢;只是可能他覺得樓價太貴不想買、想多點錢花費享受名牌、還沒有決定長期在澳門生活工作等,不能視為沒能力置業。
房屋局局長希望今年底前對社屋和經屋的條例立法,期望明年元旦就可以實施。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如果沒有猜錯,下一步特首會公佈今年上半年諮詢過的4厘津貼方案和新婚臨時居屋方案,鼓勵年輕人置業。掌然,首次置業免300萬的印花稅優惠會繼續。
如果真的如我所想,那麼,200萬以下的私樓明年的成交會活躍,但300萬左右的樓宇就不一定了。
最近人們說樓宇買賣成交少了。其實有一個原因:全球金融海嘯後,銀行缺乏流動資金,同業拆息一直高企,政府保證存戶的存款但不保證擠提後銀行破產的事,所以銀行才不借錢出來給中小企或按揭;其次,目前的按揭利息為P-2.75厘=2.5厘,但明年政府可能推出4厘補貼即為P-1.25厘=4厘,這個高達1.5厘的息差為何不賺呢?如果今年最後2個月做的生意多了,豈不是明年的生意少了,利潤也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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