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契約看各地的經濟前景

在資本主義社會裡,資本歸屬個人所有;所以,所有的交易都需要契約來完成,包括收據或口頭承諾。同時,在較大額的交易中要有見證人或監管人。

政 府作為提供交易平台方自然就成為了監管方。法律就是要監管合約的公平性,不允許不公平的交易出現。公證處或律師樓作為提供交易合約的見證方,有責任保障交 易雙方清楚知道交易的內容及公平性。公證行或評級機構評估交易雙方的物品的價值及價格的合理性,對交易雙方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市 民把錢存在銀行裡,收取少量的利息。作為契約,銀行必須出示存折,但銀行用什麼東西來擔保它的償還能力呢?信用!那必須在政府(證監會、金融管理局)備 案,證明其有足夠的償還能力。監管方必須定期監察銀行的營運,以防違約的事件出現。畢竟銀行並沒有提供抵押品給存戶。但市民向銀行貸款時,需要提供抵押 品,而且所抵押的物品必須比所貸的金額要高很多。多少地不公平啊!

不管怎樣,政府等監管機構有沒有做好本職工作?有沒有建立完善的監管機制呢?事後如何反醒呢?

且 看雷曼兄弟破產一案。持有雷曼兄弟的迷你債券的人們至今不知道雷曼兄弟抵押了些什麼東西?值多少錢?資本市場的契約精神跑到哪裡去了?是誰批准雷曼兄弟發 債的呢?是誰給抵押品作評估的呢?香港金融管理局!!港澳的監管機構高高在上,事不關己。更有甚者,財經官員叫百姓把債券5折、6折賣給銀行,以求多福。天哪?!這是正確的解決方法嗎?

且看南韓、台灣地區的監管機構怎麼辦?他們要求銀行為客戶向雷曼兄弟索償,直接到美國告對方。而不是推卸責任。

好了,若是銀行倒閉了,存戶有什麼保障呢?美國25萬美元,歐洲無限額保障,香港只有10萬港元,澳門更只有1萬澳門元。

財富積累是不容易的,那麼,如何保障它不消失才是最重要的。假如財富消失了,窮人也就多了;社會哪裡會好呢?

以上各地的對比,才知道什麼是天堂,哪裡是地獄!才知道哪裡才是發達地區,哪裡是第三世界!

有專家說,出現了雷曼兄弟一案後,香港會監管得更嚴格了。什麼?嚴格?香港什麼時候監管嚴格過?君不見多少股份公司造假、造市?監管機構有沒有行動過?只是在事後發表一通謬論而已。

假如,香港是亞洲金融中心,那麼,香港就為亞洲蒙羞;亞洲也會因為香港而永不超生,成為大鱷的口中食!

或者說,不是民選出來的,誰會會草民生活的艱辛呢?

民富則國強,民不富,如何國能強?人民的錢沒有,給大鱷吞食了,還骨頭都不見了。

最後,只有保存百姓的錢的國家才能在此次的金融風暴中生存,並且才有資格在下一個浪潮中弄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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