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澳門的外勞政策--解決外勞問題探討之一

每一個國家、地區要發展,就必須外聘勞務人員。
勞務人員,可以是高級工程師、技術員或科學家;也可以是有一技之長的勞動人員,如建築工、家佣。
在經濟高度發達地區,可以請勞動人員來完成當地的主要社會工作,如餐飲服務業、清潔保安業及家佣。這不是為了剝削工人,而是為了解放當地的勞動力去創造更高價值的工作。
在第三世界地區,聘請工程師或高級技師是可以很快提高當地的技術力量,從而帶動當地的經濟發展。
究其原因,不是為了剝削,而是為了發展。因此,只有事實上的同工同酬才能達到公平的原則。
同工同酬就不存在剝削的問題,那麼,資本家就會先聘請當地人,畢竟辦理勞工證的手續繁瑣,而且炒一名外勞的手續也挺麻煩的。
既然同工同酬,資本家就不能為了微小利益而優先聘請外地勞工了。

同工同酬,首先體現了勞工市場的人權。人生而平等,不能因為人的出生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對待。
同工同酬,其次解決了社會上有工沒人做、有人沒工做的局面,解決了資本家剝削外地勞工的問題。

生活,是為了活得更好!不能因為黑暗的陰影就放縱資本家的不良行為。
有人說,資本家可以讓外勞簽2份不同的合約,一份同工同酬的給政府,一份不同酬的給工人。所以,我們只能放任他們明目張膽。
天哪!這不是積極的應對行為啊。
正確的行為是政府要求把合約備份在政府勞工局裡,並把出糧的帳號登記好,由法律授權勞工監管部門定期檢查出糧戶口的入帳情況。與合約不符的需要資方的書面解釋,尤其必須出示出工數據,並由監管方通知勞工到局親自簽字作實。
對於利用種種方法克扣外勞工薪的資方,應予刑事檢控,屬公罪,由勞工局舉報,檢察院檢控。當涉及其他地區的案件時,應與相關地區的檢察機關和勞工部門合作。必要時,應行使反洗黑錢法律來檢控少數資方的先在澳門出足糧、後在大陸扣錢的方式。

可惜,太多的人因為生而不平等,所以就忘了人的生而平等權。
連搞民主運動的人士也是如此,居然認為外勞與本地人應該同工不同酬。

真的可憐啊。澳門的民主派人士的層次還是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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